農地要作農業使用,才可免課地價稅
日前有民眾反應,他的農地原來是課徵田賦,不必繳地價稅,最近卻接到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通知改課地價稅的公文,覺得很奇怪。
經該局查明後表示,這位民眾的農地原本是作農業使用,課徵田賦(目前田賦停徵,無需繳納),但稅務局在辦理農地清查時,發現這筆農地搭建鐵皮屋且出租他人供工廠使用,已非作農業用途,按照稅法規定,不能繼續課徵田賦,必須恢復課徵地價稅,因此才發函通知。
該局提醒納稅人,農地一定作合法的農業使用,才可以課徵田賦。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2016年10月5日 星期三
【熱門文章】
-
《會員提問》 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設通路,可否免徵地價稅? 《現代地政聯盟回覆》 一、參照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二、另參照建築法第11條...
-
加油站興建的地下油槽要不要繳納房屋稅?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稅務新聞 / 2017-03-09 12:29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加油站內地下油槽,屬於建築物之一種,應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
-
1.共有物分割,屬形成權性質,得由任一共有人單獨對他共有人主張協議分割,並以原物分配方式協議之。 2.若因故協議不成時,尚得依民法第824條規定,主張裁判分割,其經判決確定者,即屬形成判決。 3.前述共有物分割之方式,包括:標示分割(標示變更登記)與權利分割(所有權移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