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取得的土地,當事人無需申報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自法院拍賣取得一塊土地,不知要不要申報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自拍賣取得的土地,拍賣機關會將拍定價額通知主管稅捐機關,依法核課土地增值稅,再由拍賣機關自債權中優先扣繳,當事人無需申報。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多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詢問。
2017年1月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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