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併打通使用其自住房屋之戶數認定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須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並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方符合供自住使用之房屋稅率1.2%。為房屋稅條例第5條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因住家空間使用需求將毗鄰之住家房屋打通合併使用,經地政機關辦竣建物合併登記,再向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稅籍合併,即自住房屋戶數,將以1戶認定。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想進一步了解相關訊息,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或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
【熱門文章】
-
會員提問 Q≈ 1.山坡地保育區之丙種建築用地,若其土地在每户建築前已先行分割,但興建透天住宅時,係合併建蔽率申請為同一張建築執照,並將同一建照範圍內之部分基地,配置為該社区內之私設道路用地(提供為空地比使用). 2.建築每户之基地面積大小均有所懸殊,但所興建之一樓面積相差...
-
管委會登記在我家,對我有何影響嗎 ? 實際發生案例 : 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稅率 因該大樓管委會登記地址,登記在該房屋地址, 不符合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稅率 實務流程 : 一、一般所謂管委會登記分為 : 1. 管委會組織報備 ...
-
農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與申請期限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須由義務人及權利人雙方於土地現值申報時提出申請,未申請者,可於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另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