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 星期四

營建工程承攬契約編列之保險費應納入合約總額計算印花稅額

營建工程承攬契約編列之保險費應納入合約總額計算印花稅額

(新竹市訊)營建工程承攬契約,要按合約金額的1‰計算印花稅,但是有關該承攬契約所編列之綜合保險費是否要納入合約總額計算呢? 稅務局表示,依據財政部99年6月18日台財稅字第09900169010號令釋,營造(工程)綜合保險費屬廠商之營運成本或費用,因此向發包單位收取之保險費用及廠商管理費,仍屬廠商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代價,為承攬廠商銷售額之一部分,所以營造(工程)綜合保險費仍應納入合約金額計貼印花稅票。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租賃契約書免納印花稅

租賃契約書免納印花稅

  (新竹市訊)民眾簽訂之房屋或機器設備租賃契約書,因非屬印花稅法第5條規定之課徵範圍,可免貼用印花稅票。 稅務局表示,依印花稅法第5條規定,印花稅課徵範圍包括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和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因此,租賃契約書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可免納印花稅。 稅務局提醒,租賃契約免納印花稅,但收款人如於契約註記收取款項並簽收,則具有代替銀錢收據性質,仍應由收款人按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若係收取票據(本票、支票或匯票),則須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即可免納印花稅。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自益信託房屋可申請適用自住用房屋稅率!

自益信託房屋可申請適用自住用房屋稅率!

(新竹市訊)自益信託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委託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等自住要件者,可申請按自住用房屋稅率核課房屋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信託房屋於信託關係存續中由受託人持有,應無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按自住用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之適用。惟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自益信託),且該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與該房屋信託目的不相違背者,該委託人視同房屋所有權人,例如公職人員所有房屋,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信託,如符合「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即房屋無出租使用,且委託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等自住要件者,即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按自住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以節省稅金。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 可申請課徵田賦!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 可申請課徵田賦!

新竹市稅務局近日接獲民眾李先生來電詢問:本人所有農業區土地,原本不用繳地價稅,後來因變更使用致105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現在又恢復作農業使用,可以再申請免稅嗎?
稅務局表示,農業區土地作農業使用徵收田賦,但因田賦目前停徵,所以等同無須繳稅,大部分民眾會以為課徵田賦就是免徵地價稅,但其實是不同的課稅情形。因此李先生的土地如果重新恢復農作,可向稅務局申請改按田賦課徵。
稅務局特別貼心提醒民眾,申請改按田賦課徵,不受限於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4條規定,無需於當年9月22日前申請,只要在當年年底前提出申請,經會同有關機關勘查認定符合農業使用,即准自當年起改按田賦課徵,稅務局會重新補發更正後105年地價稅繳款書,如果已經繳納當年地價稅,也會將稅款主動退還納稅義務人。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或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限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只要是作農業使用,就可申請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但是農地如有舖設水泥、堆置廢棄物、土方或興建建築物等非作農業使用之情事,已不符合課徵田賦規定,應自變更使用之次期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另外都市土地在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作農業用地使用之土地,也可以課徵田賦。但如果該土地公共設施已經完竣,經主管機關列冊通報或經稅務局清查發現,即使仍作農業使用,還是要從公共設施完竣之次年期起課徵地價稅。至於所謂公共設施完竣,係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設施建設完竣而言。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法定空地不符合減免地價稅規定

法定空地不符合減免地價稅規定

空地既然作為巷道使用,而且係無償提供他人通行,不應該課徵地價稅,因此向稅務局提出免稅申請。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九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一般在建築房屋時,因建築相關法令之規定,必須預留法定空地。所以建商為期建物使用空間最大,往往將這些法定空地留供防火巷或巷道使用。而此類防火巷或巷道用地雖然確實無償提供公共使用,因係屬於法定空地,仍不符合減免地價稅之規定。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