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移轉登記之土地移轉,可以申請撤銷部分現值申報
(臺中訊)陳先生來電詢問,土地移轉申報土地增值稅後,雙方都合意減少部分土地買賣,是否能申請辦理撤銷該部分土地之現值申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移轉於申報現值後,尚未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經雙方合意減少部分土地買賣者,是可以辦理撤銷該部分土地之現值申報的。當事人需重行填寫現值申報書,將新舊申報書併存於稽徵機關,其現值申報,仍可按原申報日期核實認定。
民眾如果有稅務相關問題,除可至地方稅務局暨所屬各分局櫃台洽詢外,亦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以維護自身之權益。
【熱門文章】
-
「 現代地政聯盟 」 王進祥 老師有感近來時聞父母將財產贈與子女後,因子女不孝而導致自身限入生活困境之社會事件,特再將今年 3 月 17 日於本網站公告之贈與契約書 ( 歸扣私契 ) 予以修正,增加附負擔條件之條款,提供會員下載參用。 ...
-
房屋拆除後,應於30日內申報註銷稅籍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稅務新聞 / 2017-03-09 12:29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反映:申請全國財產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時,發現早已拆除的房屋資料仍記載於該清單中,以致本來要申辦的各項福利補助因資格不符而無法通過審查,進而影響納稅義務人...
-
《會員提問》 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設通路,可否免徵地價稅? 《現代地政聯盟回覆》 一、參照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二、另參照建築法第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