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民眾常會詢問同樣是老房子,隔壁鄰居已經可以不用繳房屋稅,為何自己的房子還在繳房屋稅?其實房屋稅的課徵與房屋屋齡無關,主要視房屋評定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房屋必須同時符合「住家使用」及「房屋現值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2個要件,始得免徵房屋稅,也就是說現值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且供住家使用的房屋,才能免徵房屋稅。房屋現值雖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但若有供營業使用情形者,須依實際使用情形計徵房屋稅,不得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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