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符合配偶贈與及農地不課徵條件,得擇一適用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配偶間贈與之標的物如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當事人可自由選擇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配偶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同法第39條之2第1項農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條款,向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民眾如仍有疑義,可利用該局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王彰祺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369
2017年1月9日 星期一
【熱門文章】
-
管委會登記在我家,對我有何影響嗎 ? 實際發生案例 : 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稅率 因該大樓管委會登記地址,登記在該房屋地址, 不符合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稅率 實務流程 : 一、一般所謂管委會登記分為 : 1. 管委會組織報備 ...
-
【問】 都市計畫內農業區之土地為甲乙兩人於89年以前以買賣方式取得,面積4340平方公尺,甲持分4/5為3472平方公尺,乙持分1/5為868平方公尺,現欲辦理共有物分割 請問: 1.若依持分辦理分割後,兩筆面積皆未滿0.25公頃,是否還可興建農舍? 2.若尚未分割前已建...
-
105年已訂立土地移轉契約,請記得注意土地增值稅申報期限!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申報人於訂立契約之日起30內,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而增值稅的計算基礎是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移轉現值;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