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雙方協議撤銷契稅申報已繳契稅可否退還
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買賣雙方協議撤銷契稅申報,已納契稅可否申請退還?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已辦保存登記之房屋移轉,在尚未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解除契約或撤銷移轉,免徵契稅,如有已納稅款准予退還。至於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移轉,如解除契約或撤銷移轉時,也免徵契稅,如有已納稅款亦准予退還。
該局進一步說明,退稅請求權自該房屋買賣契約解除之日起算,時效期間5年。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2017年1月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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