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3日 星期五

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規範重點及例外情形

【現代地政提醒您】

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規範重點及例外情形

A..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已於10611日開始適用

B..本次契約規範之不得約定事項重點:
一、不得約定拋棄審閱期間
二、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
三、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
四、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
五、不得約定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
六、不得約定排除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
七、不得約定承租人須繳回契約書
八、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
九、提前終止時,違約賠償金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

C..本次新制仍有下列適用上之疑義?
一、首次出租或首次承租者,有無適用?
二、出租予企業經營者(非屬消費者)
三、未使用定型化契約者(契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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