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款滯納金如何計算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經常有民眾忘記繳稅款,來電詢問會被罰多少滯納金?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逾期未繳納稅款,若未滿2日仍可至統一、全家、OK、萊爾富等便利超商各營業門市或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不含郵局)繳納,如已逾2日應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其滯納金起算日期及計算方式如下:
各項稅捐繳納期限截止日若為非假日,自截止日翌日起算第1、2日繳納免徵滯納金,第3、4日繳納加徵1%,第5、6日繳納加徵2%,以此類推,最高加徵至15%。
各項稅捐繳納期限截止日若為假日,則繳納期限順延至上班日第1日,自順延後截止日之翌日起算第1、2日繳納不加徵滯納金,第3、4日繳納加徵1%,第5、6日繳納加徵2%,以此類推,最高加徵至15%。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如核對無誤後,請儘速繳納稅款,以免逾期繳納,除了會被加徵滯納金外,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還會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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