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辦竣登記後欲解除買賣契約,應再次申報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買賣雙方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若因故解除買賣契約,應先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移轉現值並繳納土地增值稅後,再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返還登記。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買賣雙方於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因故再解除買賣契約,買方需將土地所有權返還於賣方,尚須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返還登記,既屬土地所有權之移轉,除符合法令規定減免或不課徵等條件外,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提醒民眾,類此案件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請提供雙方協議解除契約書、法院判決確定證明書或和解筆錄、調解委員會調解筆錄等證明文件附案辦理。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熱門文章】
-
申請復查應敘明具體理由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對稽徵機關核定之稅捐處分,如有不服,除必須填具復查申請書,並於繳款書記載之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提出外,亦須敘明不服稅捐核定處分之明確理由,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請復查。 該局進一步表示,近來發現有部分申請人可...
-
法拍取得土地,其拍定價格高低影響日後再移轉時土地增稅金額!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法院拍賣之土地,核算土地增稅稅額時,原則上係以拍定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如低於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時,則以拍定價額核算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法院拍賣的土地...
-
逾限申報遺產稅,不因未收到國稅局催報通知書而得免罰 本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如無遺囑執行人,全體繼承人均為納稅義務人,負有依限據實申報遺產稅之義務,不得以稽徵機關未填發國稅申報通知書或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