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應受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簽收稅捐稽徵文書,即生合法送達效力
(臺中訊)公寓、大廈、集合式住宅為現代普遍的居住型態,一般都設有管理委員會統一處理社區事務,並僱用管理員負責安全管理及代收文件等工作。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常因延遲繳稅,被加徵滯納金或裁處罰鍰時,多以「管理員未轉交或延遲轉交稅單」為由主張免責。事實上,大樓管理員既被賦予接收郵件的權責,本質與民事訴訟法所稱的受僱人相當,一旦代為收受稽徵機關寄發給住戶的繳款書、公文書,即已發生送達的效力。至於代收後有無交付或延遲轉交情事,皆屬僱佣雙方私契履行上的問題,均不影響已生送達的效力。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熱門文章】
-
過戶財產於子女,到底是買賣好,還是贈與好? 《網友提問》 老爸擬將房地產贈與登記給兒子(經輔助宣告),但又擔心女兒及老婆反對,財產過戶及程序上有無哪些處理方式可以突破? 《現代地政聯盟回覆》 一、父親擬將房地產過戶於子女,除非其行為能力有受拘...
-
申請復查應敘明具體理由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對稽徵機關核定之稅捐處分,如有不服,除必須填具復查申請書,並於繳款書記載之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提出外,亦須敘明不服稅捐核定處分之明確理由,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請復查。 該局進一步表示,近來發現有部分申請人可...
-
限制行為能力人亦得代理查詢財產資料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據民法第77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須者,不再此限。亦即在同一行為中,限制行為能力人單純享有法律上之利益,而不用負擔任何法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