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已訂立土地移轉契約,請記得注意土地增值稅申報期限!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申報人於訂立契約之日起30內,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而增值稅的計算基礎是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移轉現值;但是如果超過30日申報,就必須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移轉現值核算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李小姐如於105年12月24日與他人訂約出售台中市南屯區土地,訂約日(105年)當期之土地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7萬元,106年之土地公告現值調漲為每平方公尺8萬元。此時,只要李小姐在訂約之日起算30日內,即106年1月22日(含)以前,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土地增值稅現值申報,即以105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7萬元來核算應繳納土地增值稅;但是如果超過30日申報期限才提出申報,就必須以收件日(106年)之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8萬元為移轉現值,所以稅額就會增加。稅務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請注意申報期限,以免荷包失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熱門文章】
-
管委會登記在我家,對我有何影響嗎 ? 實際發生案例 : 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稅率 因該大樓管委會登記地址,登記在該房屋地址, 不符合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稅率 實務流程 : 一、一般所謂管委會登記分為 : 1. 管委會組織報備 ...
-
《會員提問》 日據時期之「招婿與招夫」,其目的及財產繼承有何規範? 《 現代地政聯盟回覆 《 一、招入婚姻,係指男進女家之婚姻,分為「招婿」與「招夫」二種,現行民法均稱之為贅夫。日據時期,尚有以「入夫婚姻」稱之,均以妻為戶主時,入其家為其夫之謂。 (一...
-
調處之印花稅貼用 事由 : 有關經由縣(市)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成立之共有型態變更登記需否貼用印花稅?如何貼用? 法律解析 : 一、按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土地法第 34-2 條,所設立之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其調處結果之類型如下: (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