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不動產契稅申報起算日及申報期間
因不動產移轉而取得房屋所有權時,應於契約訂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所在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但有些特殊情況契稅申報之起算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時,其申報契稅之起算日期,應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準。
二、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以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
三、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
四、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
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以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
執照之日起滿三十日為申報起算日。
本局特別提醒民眾,因不動產移轉而取得房屋時,記得於申報起算日起30日內申報契稅,以免逾期申報而加徵怠報金。
以上內容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撥打電話:08-7338086分機23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
【熱門文章】
-
代繳土地增值稅後,如果發生退還情事,可以退還給代繳人嗎?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稅務新聞 / 2017-03-09 12:29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已納之土地增值稅如果發生退還情事,原則上應以繳款通知書上所載納稅義務人為退還之對象;但是代繳土增稅經查有案者,是...
-
贈與取得土地經併計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後,再移轉其前次移轉現值之認定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稅務新聞 / 2017-03-09 12:29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贈與取得之土地,經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併入贈與人之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後,受贈人於繼承原因發...
-
已申請分期繳納欠稅,仍無法塗銷禁止財產處分 (臺中訊)林先生因欠繳稅款,其不動產遭禁止處分,但已向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准予分期繳納,因急需辦理不動產移轉,向稅捐機關詢問是否可以塗銷禁止財產處分登記?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稽徵機關除移送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