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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住宅可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具低收入戶資格,可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該局提出申請減免房屋稅。該減免規定僅適用於低收入戶住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中低收入戶住宅則不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低收入戶證明為逐年核發,該局本持愛心辦稅精神,主動與縣府社會處跨機關合作,原已免稅且房屋使用情形未變者,繼續免徵房屋稅,不須逐年申請;新核發者,主動發函輔導申請,經查明房屋實際作住家使用時,即減免房屋稅。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