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款滯納金如何計算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經常有民眾忘記繳稅款,來電詢問會被罰多少滯納金?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逾期未繳納稅款,若未滿2日仍可至統一、全家、OK、萊爾富等便利超商各營業門市或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不含郵局)繳納,如已逾2日應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其滯納金起算日期及計算方式如下:
各項稅捐繳納期限截止日若為非假日,自截止日翌日起算第1、2日繳納免徵滯納金,第3、4日繳納加徵1%,第5、6日繳納加徵2%,以此類推,最高加徵至15%。
各項稅捐繳納期限截止日若為假日,則繳納期限順延至上班日第1日,自順延後截止日之翌日起算第1、2日繳納不加徵滯納金,第3、4日繳納加徵1%,第5、6日繳納加徵2%,以此類推,最高加徵至15%。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如核對無誤後,請儘速繳納稅款,以免逾期繳納,除了會被加徵滯納金外,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還會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
【熱門文章】
-
個人因調職須離開原工作地,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地,得按20%稅率課徵所得稅 本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於105年1月1日上路,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規定,個人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須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者,...
-
重劃後繼承的土地再移轉無土地增值稅減徵40%優惠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辦理重劃的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可減徵40%。但土地如果是在重劃後繼承取得,再行移轉時,則無減徵優惠。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因繼承取得,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且繼承土地後再...
-
申請復查應敘明具體理由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對稽徵機關核定之稅捐處分,如有不服,除必須填具復查申請書,並於繳款書記載之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提出外,亦須敘明不服稅捐核定處分之明確理由,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請復查。 該局進一步表示,近來發現有部分申請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