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要作農業使用,才可免課地價稅
日前有民眾反應,他的農地原來是課徵田賦,不必繳地價稅,最近卻接到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通知改課地價稅的公文,覺得很奇怪。
經該局查明後表示,這位民眾的農地原本是作農業使用,課徵田賦(目前田賦停徵,無需繳納),但稅務局在辦理農地清查時,發現這筆農地搭建鐵皮屋且出租他人供工廠使用,已非作農業用途,按照稅法規定,不能繼續課徵田賦,必須恢復課徵地價稅,因此才發函通知。
該局提醒納稅人,農地一定作合法的農業使用,才可以課徵田賦。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2016年10月5日 星期三
【熱門文章】
-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法院拍賣之農業用地,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3規定,應由權利人或義務人提出申請,債權人尚不得依據民法第242條規定代位義務人(債務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處表示,由於農業用地移轉,涉及買賣雙方的權益,課徵土地增值稅,增加本次出售土地人之稅負;不課徵土地...
-
(臺中訊)民眾常會詢問同樣是老房子,隔壁鄰居已經可以不用繳房屋稅,為何自己的房子還在繳房屋稅?其實房屋稅的課徵與房屋屋齡無關,主要視房屋評定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日接獲民眾來電詢問,房屋出租遭稅捐處補徵房屋稅,若承租人為領有租金補貼之中低所得家庭,有無減免房屋稅之相關規定? 該處說明,如果符合公益出租規定者,也能享有自住住家房屋稅率,而公益出租係指持有主管機關核發公益出租人核定函之公益出租人,將房屋出租予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