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配合長期照顧服務的財源籌措,行政院會20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10%、15%及20%),並增設各稅率之課稅級距金額。
「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熱門文章】
-
房屋符合自住條件要申報才可按1.2%稅率課徵房屋稅!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稅務新聞 / 2017-03-14 20:56 依據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供自住之房屋可按1.2%稅率課徵房屋稅。而依據同條例第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新建完成、移轉取得或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
-
合建分屋地主,請注意了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與他人合建房屋,以地主名義為原始起造人領取房屋使用執照,屬不動產交換取得房屋所有權,地主應於使用執照核發之日起60日內,向建物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繳納契稅,逾期未申報者,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如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經...
-
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或因繼承辦理移轉登記之憑證免課徵印花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據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第7條第4款規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係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