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網拍辦理營業登記之房屋,仍可按自住用房屋稅率喔!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年來因網路市場交易蓬勃熱絡發展,有許多人利用網路平台創業,自行於家中從事網路銷售,但因有銷售貨物或勞務須辦理相關營業登記,進而將住家房屋辦理營業登記場所,但因實際交易都是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且該住家房屋並未供辦公室使用或堆置待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物品,房屋實際上仍是供自住使用,仍准繼續按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如房屋現場有供辦公營業、倉庫使用等非自住使用情形,納稅人應於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內,向房屋所在之地方稅捐機關申報變更房屋使用事宜。
【現代地政資訊中心】
【熱門文章】
-
《會員提問》 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設通路,可否免徵地價稅? 《現代地政聯盟回覆》 一、參照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二、另參照建築法第11條...
-
會員提問 Q≈ 1.山坡地保育區之丙種建築用地,若其土地在每户建築前已先行分割,但興建透天住宅時,係合併建蔽率申請為同一張建築執照,並將同一建照範圍內之部分基地,配置為該社区內之私設道路用地(提供為空地比使用). 2.建築每户之基地面積大小均有所懸殊,但所興建之一樓面積相差...
-
「 現代地政聯盟 」 王進祥 老師有感近來時聞父母將財產贈與子女後,因子女不孝而導致自身限入生活困境之社會事件,特再將今年 3 月 17 日於本網站公告之贈與契約書 ( 歸扣私契 ) 予以修正,增加附負擔條件之條款,提供會員下載參用。 ...